各校区,各院、系、所,各处、室、直属单位,各学术业务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为推行“一站式”服务、把“让师生少跑腿”落到实处,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及《东南大学关于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校财字〔2020〕13号)等有关要求,学校在东南大学采购与合同信息化管理平台建立了政府采购意向公开通道,即日起面向全校试运行。
一、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的项目范围
按项目实施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以及政府采购数额标准(货物、服务100万元,工程120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均需公开采购意向。
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的依据与时间
部门预算批复前公开的采购意向,以部门预算“二上”内容为依据;部门预算批复后公开的采购意向,以部门预算为依据。预算执行中新增采购项目应当及时公开采购意向。采购意向公开时间应当尽量提前,原则上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公开采购意向。
自2021年1月26日起,各单位项目经办人在采购平台发起上述范围内的采购立项申请,平台将自动流转至填报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界面(具体操作详见附件《采购意向公开操作手册-用户》)。
三、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
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内容包括采购标的名称、采购标的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采购标的数量、预算金额,以及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以及预计采购时间等。
采购中心负责统一汇总各单位上报相关内容并在财政部指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主网和学校采购中心网站主页公开。
学校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联系电话: 83795585
采购平台人工服务:(1)全国客服400-1010-335,转2 (2)平台界面右侧在线咨询
东南大学采购交流群:QQ群号码962967393
《操作手册》通过采购中心门户网“下载中心—常用下载”进行查询或下载
采购中心
2021年1月26日